2018年5月17日 星期四

關於「有是證用是方」的反思 王玉川

王玉川:關於「有是證用是方」的反思




摘要:以古今方書及臨床事實為依據,運用唯物辯證法的觀點,論證了「有是證用是方」的方證相對觀念及其以方測證之法並不是中醫辨證論治普遍適用的規律。

它不可能為「同證異方、同方異證」的現象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釋。

惟有立足於探索方證之間的相互作用,才能使中醫理論思維從「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形而上學的禁錮中徹底解放出來,才能為中國醫藥學的發展開拓廣闊的前景。



最早由《素問》提出的建築在因人因地因時基礎上的「同病異治」的思想,乃辨證論治學說的先河。這是大家一致公認的。

然而,很少有人注意到,在辨證論治學說發展過程中,這種原始的樸素的辨證法思想,逐漸被「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所替代。

因而在明清以來的「名醫方論」裡,無不以「方證相對」作為闡述方義、解釋成方療效機理的唯一準則。

殊不知在古代方書裡的記載與現代研究的結果都表明:除了「方證相對」之外,還存在著「同證異方、同方異證」的現象,它們相反相成都應該是構成辨證論治學說體系不可偏廢的組成部分。

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對它們採取抬高一方、貶低另一方的偏見。以往的歷史已經證明,片面強調「方證相對」的重要性,其結果只能使它走向反面,成為發展中國醫藥學的桎梏。

為了改變中醫藥基礎理論長期徘徊不前的狀況,我們必須運用唯物辯證法的觀點,結合現代科研成果,重新審視方證相對的得失利弊。

1 「方證相對」的利弊

何謂方證相對?用柯韻伯《傷寒來蘇集》的話來說,就是「合是證便用是方」。換句話說,某能用某方,某方只能治某證,處方用藥必須與病證對應,才能取得最佳的臨床效果。

這種觀念的起源,在現存古方書裡有明文可征的大約以唐代名醫孫思邈的《千金要方》為最早。

其文曰:「雷公雲,藥有三品,病有三階。藥有甘苦,輕重不同;病有新久,寒溫亦異。重熱膩滑鹹酢,藥石飲食等,於風病為治,余病非對。輕冷粗澀甘苦,藥草飲食等於熱病為治,余病非對。輕熱辛苦淡,藥飲食等,於冷病為治,余病非對」。

病證二字,古人往往混用,所以,孫氏所言,當是原始的方證相對說。後來被研究 《傷寒論》的學者們繼承下來,並概括為「有是證用是方」的主張。

大家認為這是揭示仲景臨證制方奧秘的唯一法寶。然而,究其實質,不過是如今學者通常所說的「對證治療」而已。

從中醫理論的發展史來看,這種「有是證用是方」的方證相對說,對於《傷寒論》的闡釋和方劑組成的理論剖析及其臨床應用,的確曾經起過積極的作用,作出過一定的貢獻,這是誰也否定不了的歷史事實。

但是,它絕不是《傷寒論》的真正精髓,況且從唯物辯證法的觀點看來,任何一門科學的任何一種理論,都是相對的真理,從來不曾有過什麼永恆不變的終極真理。

我們在前面己經說過,在古代方書裡的記載和現代研究都證明除了「方證相對」或「有是證用是方」之外,還存在著「同證異方、同方異證」的現象。

因此,方證相對的理論,在中醫學裡也決不是什麼終極真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千百年臨床實踐證明,方證相對之說,只佔辨證論治學說體系的一半,把它誇大為普遍適用的真理,把它看作辨證論治的唯一規律,那是歷史的誤會。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裡說過:「凡是可以納入規律,因而是我們知道的東西,都是值得注意的;凡是不能納入規律,因而是我們不知道的東西,都是無足輕重的,都是可以不加理睬的,這樣一來,一切科學都完結了。因為科學正是要研究我們所不知道的東西。」

不過中國醫藥學裡的情況,似乎比恩格斯所說的還要複雜些,那就是,凡是不能納入規律的不知道的東西,不是不加理睬,而是人為地把它改造成「已知」的東西,強迫它納入規律中去,至於是否符合客觀實際,那反正是不可證偽的,因而可以不必考慮,只要能自圓其說,就算萬事大吉。

方證相對說在辨證論治學說體系裡一統天下的局面,就是這樣形成的。然而,這種一統天下的局面是不完全真實的,因而必須打破。

不然的話,中國醫藥學包括中西醫結合的研究工作,就只能在主觀上認為「已知」的範圍內打轉轉,除了反覆印證那種「已知」的東西之外,已經無事可做。

發展也好,提高也罷,充其量無非只是古今中西語言表述上的差別,而其實並無本質上的突破。

2 方證相對理應讓位於方證相關

如前所說,按照有是證用是方的方證相對的觀念,一種病證只能用一個方劑來治療,而一個方劑只能用於一種病證。

可見,方證相對之說,是在絕對不相容的對立中思維的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產物。

「初看起來,這種思維方式對我們來說,似乎極為可取的,因為它是合乎所謂常識的。然而,常識在它自己的日常活動範圍內雖然是極可尊敬的東西,但它一跨入廣闊的研究領域就會遇到最驚人的變故。」

換句話說:「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雖然在相當廣泛的,各依對象的性質而大小不同的領域中是正當的,甚至是必要的,可是它每一次都遲早要達到一個界限,一超過這個界限,它就要變成片面的、狹隘的、抽像的,並且陷入不可解決的矛盾」(引自《馬克思恩格斯選集》)。

所以,形而上學的方證相對說,是不可徹底否定的。

但是,如果我們偏執方證相對的思維方式,無條件地誇大這種思維方式的作用,那麼就會背離辯證法的原則,陷入不可解決的矛盾之中。

近年來,有的學者似乎已經看到了這一點,把原先的「方證相對改稱為「方證相關」。

我們對此表示贊同。但必須指出,「方證相關」並不等同於有是證用是方的「方證相對」。

因為,方證相關的內涵雖然包含了「有是證用是方」,但同時也包含著「同證異方、同方異證」在內。兩種提法,雖只有一字之差,而涵義迥別。

再說「方證相關」要求探索的目標,不是方劑單方面的作用,而是方證之間的相互關係,也就是方證雙方在治療中的相互作用。

誠如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所說:「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終極原因。我們不能追溯到比這個相互作用的認識更遠的地方,因為正是在它背後沒有什麼要認識的了。」

現代方劑學的研究也證明:方劑的功能的多樣性,只有在對人體的動態變化的作用中才能觀察到。方劑的配伍規律,也只有在同機體作用時才能表現出來。

因此,方證相關這個命題本身,較之方證相對要正確得多,科學得多。我們相信,隨著方證相關研究的深入,必然會給中國醫藥學開創出更加美好的前景。

3 關於同證異方、同方異證

那麼,什麼是「同證異方、同方異證」呢?所謂「同證異方」,就是同一種病證,可以用不同的方劑治療;所謂「同方異證」,就是同一個方劑可以治療不同的病證。

因此,「同證異方、同方異證」與「有是證用是方」的方證相對說的涵義是截然不同的,兩者相反相成,成為辨證論治學說裡的不可分割的一對重要範疇。

東漢時期的張仲景,是辨證論治學說體系的創始人,這是大家公認的。我們從仲景書裡就不難發現後世學者提出的「有是證用是方」的「方證相對」無法解釋的一些條文。例如:

1)五苓散。由茯苓、豬苓、白朮、桂枝、澤瀉,五味藥物組成。其主治證依吳謙《醫宗金鑒》之說,主要有二,「一治水逆,水入則吐;一治消渴,水入則消」。

很顯然,這是以仲景《傷寒論》之說為依據的。至於汪昂《醫方集解》則說:五苓散「通治諸濕腹滿,水飲水腫,嘔吐洩瀉,水寒射肺, 或喘或咳,中暑煩渴,身熱頭痛,膀胱積熱,便秘而渴,霍亂吐瀉,痰飲濕瘧,身痛身重」。這是從歷代醫家臨床經驗中總結出來的。

吳汪二氏所說的主治證儘管詳略不同,但論其方取效之機學大多把五苓散列入「利水滲濕劑」中。

然而,仲景書在五苓散方後說:「多飲暖水,汗出愈」,而從來沒有「小便利則愈」的說法。

可見把五苓散列為「利水滲濕劑」,是議方藥而不議機體反應狀態即病證機理的片面觀點。

此外,我們從《千金要方》還可看到如下的記載:「五苓散,主時行熱病,但狂言煩躁不安,精采(目光)言不與人主相當者……水服方寸匕日三,多飲水,汗出即愈。(卷九‧傷寒上‧發汗散第四)。

其所敘證候,近似「如狂」,與水逆、消渴、水飲水腫、水寒射肺等迥然有別;其取效之由,亦非利水滲濕而是「發汗」。

再看仲景書,北宋開寶年間高繼衝進獻的 《傷寒論》在「傷寒敘論」一章裡說:若得傷寒病無熱,但狂言煩躁不安,精氣言語與人不相主當,勿以火迫,但以五苓散三二錢服之,可與新汲水一升或一升半可至二升,強飲之,指刺喉中吐之,隨手便愈。

然則,同一個五苓散,既可用來利水滲濕,又可用來發汗,還可用作湧吐劑。這那裡是「有是證用是方」的方證相對說可以講清楚的?

所以,清代不著撰人的《傷寒方論》稱「五苓散為兩解表裡之首劑」,也許不是沒有一點理由的。

 至於《外台秘要方》卷三十二「頭髮禿落方一十九首」裡收載的「深師茯苓術散」,其方所用藥物與五苓散全同,其主治證為「發白及禿落」,與仲景《傷寒論》五苓散的主治證全不相干。

現代研究發現,五苓散對健康人及正常小鼠和家兔,均無利尿作用;只有在水液代謝障礙時,才呈現其利水滲濕作用。

這從一個方面表明,方證相互作用是方劑學的也是辨證論治學說的靈魂。

2)腎氣丸。《金匱要略》既有以之利少便的,如云:虛勞腰痛,少腹拘急,小便不利者,八味腎氣丸主之婦人病…轉胞不得溺…但利小便則愈,宜腎氣丸主之。」

又云:「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飲一鬥,小便一鬥,腎氣丸主之。在這裡,「虛勞腰痛」、「轉胞」與「男子消渴」病種不同,「小便不利」、「不得溺」與「小便反多」證候表現亦恰好相反。

至於腎氣丸的現代研究報告,有治高血壓的,有治前列腺肥大的,有治慢性腎炎的,有治白內障的,有治性神經衰弱的,有治腦出血後遺症的,有治糖尿病的;動物實驗有說可以降血說明任何一個方劑在機體不同狀態下,可以呈現出所謂的「雙向作用」或多樣性功能。

以上僅以五苓散與腎氣丸為例,說明「同方異證」在古方書中並非罕見。至於「同證異方」之例,見於仲景書者亦有很多。

如《傷寒論》141條說:「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又如《金匱要略‧胸痺心痛短氣病脈證治》說:「胸痺心中痞氣,氣結在胸,胸滿,脅下逆搶心,枳實薤白桂枝湯主之,人參湯亦主之」;「胸痺,胸中氣塞,短氣,茯苓杏仁甘草湯方之,橘枳薑湯亦主之。

又《金匱要略‧水氣病脈證並治》 說:「裡水,越脾加術湯主之,甘草麻黃湯亦主之。

又《金匱要略‧痰飲咳嗽病脈證並治》說:「夫短氣有微飲,當從小便去之,苓桂術甘湯主之,腎氣丸亦主之」。

更有一證用三方者,如《金匱要略‧消渴小便利淋病脈證並治》說:「小便不利者,蒲灰散主之,滑石白魚散、茯苓戎鹽湯並主之。

對於這些「同證異方」的條方,在堅持「有是證用是方」的學者那裡,儘管都有所解釋,但無一不是運用「以方測證」的方法,即是根據方藥性味功能推測出來的。

在方藥功能固定的前提之下,推測的結果不用說必然百分之百符合方證相對的原則。所以,初看起來這種解釋似乎達到了天衣無縫、無瑕可擊的水平。

然而,現代研究告訴我們,任何一味中藥都含有多種有效成分,因而它們的藥理作用也往往是多方面的,在機體不同狀態下就會呈現不同的功能。二味以上組成的復方,則尤為複雜。

所以,「以方測證」的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確可靠的唯一的科學方法。

成書於先秦時期的《呂氏春秋》,在「本味篇」中,就說過這樣的話:調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鹹,先後多少,其齊甚微,皆有自起,鼎中之變,精妙微纖,口弗能言,忘不能喻。」

20世紀初以廣義相對論成名的物理學家愛因斯坦也說:「當一個複雜現象中起作用的因子數目太大時,科學方法在多數情況下就無能為力了。」

所有這些,都說明中藥復方的研究是十分困難的課題。但是,如果我們停留在「方證相對」和「以方測證」的水平上,那麼就永遠也不會有所發現、有所前進,方證之間相互關係的謎團也就永無解開之日中國醫藥學的現代化也將遙遙無期。



▍版權聲明:本文摘自《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1998年第21卷第6期,作者/王玉川。版權歸創作人所有,我們尊重著作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如涉及版權爭議,請著作權人告知我方刪除,謝謝。

關於「辨證論治」之我見 王玉川

關於「辨證論治」之我見》



《關於「辨證論治」之我見》
王玉川
辨證論治是當代中醫學術界裡一個熱門話題。綜觀近20年來的中醫學文獻大都把它看做最能體現「中醫特色」的不可改變的東西。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有它一定的道理,但並不確切,而且不利於中醫學術的發展。為此,略申鄙見,以求正於方家。
1.辨證論治的定義
目前公認的辨證論治的定義:「是理、法、方、藥運用於臨床的過程,為中醫學術的基本特點。即通過四診、八綱、臟腑、病因、病機等中醫基本理論對患者表現的症狀、體征進行綜合分析,辨別為何種證侯,稱為辨證;在辨證基礎上,擬定出治療措施,稱為論治」(《中醫大辭典》人民衛生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5~1716頁)。按照這個定義,辨證論治是由辨證與論治兩個步驟組合而成的。但筆者認為,這還不足以闡明辨證論治的全部含義。其原因在於,首先,望聞問切四診是中醫的診斷手段和技能,不宜把它包括在中醫基本理論中。其次,「辨證論治」裡的「辨」、「論」二字的實質,即是臨床思維能力的運用。離開了這種能力,就沒有辨證論治的存在。每個臨床醫生的辨證論治水平是由其掌握的四診技能、基本理論和臨床思維能力等三個因素決定的。其中四診技能與臨床思維能力尤為重要。四診是後天學習中獲得的能力,思維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兩種能力都必須在實踐中加以鍛煉和發展。因此,學習中醫必須早臨床、多臨床,在臨床實踐中不斷提高和發展這些能力。除此之外,直到現在還沒有發現有別的手段。如果這些能力得不到發展和提高,那麼把辨證與論治的理論背得滾瓜爛熟也是無濟於事的。再有,論治即是「治則」的運用。「治則」本來就是基本理論的一個內容,不宜把它置於基本理論之外。治則的運用是否確當,也是離不開臨床思維能力的。因此,把辨證論治的定義簡單地分作前後兩個步驟來解說是值得商榷的。筆者認為,辨證論治的定義應該包括四診、基本理論、臨床思維三個要素和辨證與論治兩個步驟。這種縱橫結合才是完整的定義。
2.辨證論治理論的體系
我們從現存的中醫文獻中看到,在反映先秦時期醫學的《內經》裡,就已經有了關於臟腑、經絡、氣血、津液、形神等等在生理與病理狀態下產生的陰陽、寒熱、表裡、虛實等不同現象的論述。此後,歷代醫家在《內經》基礎上續有發揮,在醫療實踐中對疾病的認識不斷深化,從不同的角度總結出多種形式和內容各不相同的辨證方法。但是,明確提出「八綱辨證」、「臟腑辨證」、「六經辨證」、「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以及「氣血津液辨證」等等名詞,則是清代以後的事情。因此,民國年間,由著名中醫學家謝利恆先生主編於1921年問世的《中國醫學大詞典》裡,就不曾有這些辨證方法以及「辨證論治」的條目。今天被學者們看作一切辨證論治方法的總綱的「八綱」二字,在清代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問世的《醫學心悟》裡不稱八綱而叫做「八字」,「八綱辨證」是由擅用附子而名噪上海灘的祝味菊先生在1950年問世的《傷寒質難》中首次提出來的。這些情況對於現在初學中醫的年青學者來說,也許會感到驚奇,甚至不敢相信,然而歷史事實的確如此。至於把各種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辨證論治方法綜合起來組成一個體系,並把它寫進中醫教科書裡那是新中國成立之後,一大批從事中醫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學者們(其中有印會河、王綿之、汪幼人等,以及中國中醫研究院的一些專家,筆者也是其中的一員),在黨的中醫政策鼓舞下作出的一項貢獻。
3.辨證論治體系的局限性
如上所說,辨證論治學說體系是千百年來無數醫學家臨床經驗的結晶。現代某些中醫專家以為,中醫學擁有這樣一個錯綜複雜而體系又相當完備的辨證論治學說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並堅信這就是中醫學的特色,從而在教學、科研和臨床中強調堅持突出這個特色。似乎中醫學裡的這個體系已經達到了完美無缺、登峰造極的境界,臨床上遇到的一切問題,只要遵照這個體系去做就都會迎刃而解,如果解決不了,那只能怨自己沒有掌握好。筆者也曾經是這樣認為的,後來才逐步認識到這種思想是一種現代謎信。所謂的「堅持突出中醫特色」實際上是一個只求穩定不求上進的口號,是個套在中醫工作者頭上的緊箍咒,對中醫學術的發展有百害而無一利,必須予以廢除。不然的話,中醫學只能永遠保持現狀,永遠在老框框裡打轉兒。而這樣一來,還要研究它幹什麼?中醫教育還用得著改革嗎?誠然,我們不能否認辨證論治的作用至今還沒有可以替代它的手段;更不能否認,辨證論治學說體系的建立是中醫學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然而,正如恩格斯所說:「體系是暫時性的東西,因為體系產生於人的精神的永恆的需要,即克服一切矛盾的需要。但是,假定一切矛盾一下子永遠消除了,那麼我們就會達到所謂絕對真理,世界歷史就會終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1972年人民出版社第四卷第216頁)。因此,「凡是特別重視體系的人,都可以成為相當保守的人,」除了拜倒在這個體系的腳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無休止地重複驗證這個體系的科學性之外,已經沒有什麼事情可做了。一切科學研究,包括高科技的應用都成了多餘的「無事忙。」由上述可知,堅持突出中醫特色的主張乃是一種極端保守的思想,是背離唯物辯證法的形而上學思想。我們只有突破這種保守思想的束縛,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去研究中醫,中醫學才能有所發展,才有可能擺脫陷於消亡的困境。此外,我們不應該忘記,在歷代中醫方書中記載著一個方劑乃至一味中藥治療多種病證的大量的寶貴經驗,這是現有的辨證論治學說解釋不了的東西,是一塊待開發的處女地。如果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的研究,把它作為一項重點攻關課題,那麼就有望找到創新發展的突破口,從而扭轉數十年徘徊不前的現狀,走上大踏步前進的康壯大道,為實現中醫現代化作出更大的貢獻。
4.辨證論治不是中醫的專利
上面已經說了很多,似乎沒有該說的話了。但是,筆者覺得尚有一個重要問題——中醫界裡存在著的某些夜郎自大式的糊塗觀念必須澄清。歷史告訴我們,由於人們所處的時代、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其思維方式就有可能各有差異;對同一事物和現象可以產生不同的認識,作出不同的解釋,因而對於解決事物相互間的矛盾也會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但是也不可避免地有其共通之處,因為人類的知識都來源於實踐,都是思維的產物,就醫學而言也不例外。傳統中醫學與現代西醫學的理論和技術相互之間有著很大的差別,這是公認的事,但是,也有不少相似或相同的東西。比如,西醫在急救時常用的心肺復甦術時的口對口人工呼吸和心臟體外按摩,與東漢時代張仲景《金匱要略》收載的縊死急救術有著驚人的一致。這樣的例子甚多,不再一一例舉。但必須指出:如果我們把這些中西共通而且中早於西的東西一概送給西醫,認為是西醫特有的,那麼就免不了「數典忘祖」之譏。因此,我國中醫界的領導幹部也好,一般工作人員也罷,我看還是多瞭解一些中外醫學史為妙,免得弄出笑話。至於「辨證論治」這個詞,在現代西醫學裡如同清代以前的中醫學一樣是沒有的,但不等於沒有這方面的內容。比如,古希臘的希波克拉底的學說,在辨證方面「要研究總的和各地區的氣候特點,研究病人的生活方式和習慣、職業、年齡、言談舉止、沉默、思想、睡眠、做夢特點和時間、膽量、瘙痕、塗畫、哭泣……,大便、小便、吐痰、嘔吐,……出汗、寒戰、畏寒、咳嗽、噴嚏、打呃、呼吸、腹脹、安靜或喧鬧、出血及痔瘡。通過這些方面……想到會出現什麼結果。」在論治方面,應該採取「寒則熱之,熱則寒之,以偏救偏的反治法」等等(《希波克拉底文集》中譯本,安徽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1版)。如果單從這些話來看,就有可能被誤認為是某位中醫專家的言論。但歷史是不可也不會被割斷的,人類的科學知識(包括語言等等)從來就是繼承的。希波克拉底的這些觀點與主張,有很多在現代西醫學裡是可以找到它的蹤影的。再說,現代西醫學裡的「鑒別診斷」以及對同一個病人必須視情況不同而選用不同的治療措施,與此同時,在給藥方面要考慮服藥的時期(時效關係)、劑量的大小(量效關係),如此等等,難道不是辨證論治嗎?總而言之,現代西醫學儘管還沒有辨證論治這個名詞,但實際上已具有辨證論治的觀念,不過是在思維方式、診療手段與方法上與中醫有所不同而已。因此,把「辨證論治」當作中醫學獨有的特色來大力鼓吹是難以令人信服的,除了暴露自己的無知之外,豈有他哉!